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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纪委发声! 小微权力也要监管, 基层干部这几种行为, 严查快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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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纪委发声! 小微权力也要监管, 基层干部这几种行为, 严查快处!
发布日期:2025-08-05 21:31    点击次数:102

近年来,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,党中央和中纪委对基层治理问题高度重视,小微权力的规范化运行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一环。中纪委多次发声,强调“小微权力也不能放纵”,指出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从严监管,确保权力运行不偏轨、不失控。

1、小微权力为何不能放纵?

小微权力是基层干部手中掌控的权力,虽然权限较小,但与基层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。例如,村干部在土地流转、低保审批、扶贫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决策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。小微权力若无监督,极易滋生腐败。

近年来,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频发。这些问题虽看似“微小”,但对群众造成的伤害却是直接的、深远的,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。因此,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基层治理稳定的关键。

2、基层干部这些行为需从严监管

中纪委通过巡视和审计发现,部分基层干部在行使小微权力中存在以下几种突出问题,必须引起高度警惕:

(1)截留挪用专项资金

一些基层干部在扶贫、教育补助、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中,存在截留、挪用甚至虚报冒领的行为。例如,将扶贫款转用于村级建设、私分补贴,或通过虚假申报将资金占为己有。这种行为直接侵害了国家政策的公平性和群众的切身利益。

(2)“微腐败”滋生,贪小利成风

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微小权力向群众“吃拿卡要”,如在办理低保、户籍迁移、土地审批等事项时,要求好处费或违规收取“服务费”。虽然金额不大,但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群关系。

(3)优亲厚友,滥用职权

一些干部在村集体事务中优待亲属或熟人,如将扶贫名额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属、为亲友违规承包村集体工程等。这种行为引发群众不满,损害了基层治理的公平性。

(4)决策不透明,搞“一言堂”

在村务、财务管理中,少数基层干部独断专行,未经民主讨论就擅自决策。同时,一些地方的村务公开流于形式,账目混乱,群众对资金使用情况一无所知,容易滋生腐败。

(5)懒政怠政,推诿扯皮

部分基层干部缺乏服务意识,不作为、慢作为现象严重。例如,群众反映问题久拖不决,基层事务得不到及时推进。这种懒政怠政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。

3、如何加强小微权力的监管?

针对上述问题,中纪委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,旨在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管,确保基层治理清明高效。以下是几条关键路径:

(1)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

对基层干部的职责权限进行详细梳理,明确哪些可以做、哪些不能做,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下。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,杜绝模糊地带,防止权力滥用。

(2)加强民主监督和群众参与

拓宽监督渠道,保障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例如,通过设立举报热线、公开村务信息、召开村民会议等形式,让群众参与到权力运行的监督中,形成“人人监督”的氛围。

(3)强化纪检监察的基层覆盖

将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到基层,设立村(社区)级廉洁监督员,重点关注资金流向、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,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。

(4)开展专项整治和巡查

针对基层常见问题开展专项巡查,对截留挪用资金、优亲厚友等行为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。

(5)加强基层干部教育管理

通过廉政教育、党性教育等形式,提升基层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服务水平,让干部牢记“为民服务”的宗旨。同时,完善考核机制,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,倒逼干部履职尽责。

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,基层干部的权力虽小,但作用重大。中纪委的这次发声为基层治理敲响了警钟。只有坚持从严监管,净化小微权力运行环境,才能为实现乡村振兴、社会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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